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以下情况: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10.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
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学习内容,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之间也要谈心。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支部书记要重点谈,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按照对照检查主要内容,通过师生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找准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应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的批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开好组织生活会,除按照一般的程序和方法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主要方法,也是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党员既要勇于解剖自己,开展自我批评,又要以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批评别人。
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并以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为目的,反对抓住问题不放、无限上纲、伤害同志的做法。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要善于引导,讲究方法;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敢于提批评意见。
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资料来源:
共产党员网—灯塔党建在线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