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便于贷款毕业生及时确认个人信息,了解还款流程,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就全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由毕业生辅导员具体负责,通知贷款毕业生于5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的学生除外)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后方可离校。
2.认真做好毕业信息审核、确认工作。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学院贷款工作负责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通过“待办工作”模块,逐一对已变更的毕业确认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见附件)。5月31日前,各学院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学校贷款管理中心,电子报表通过QQ上传至贷款工作群。
3.细致做好错误信息修改、上报工作。学院贷款负责人在审核、确认过程中发现错误数据信息时,应及时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提交纸质说明材料,贷款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31日前报送学校贷款管理中心。因学院没有上报错误信息,导致贷款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学院承担。
4.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学院要确保将《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毕业生还贷服务指南》发放到每位贷款学生手中,通过召开专题还款宣传大会、建立专题宣传网页、使用学院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设置微信群、QQ群和飞信群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知识等进行积极宣传,让每位贷款学生熟悉还款流程。针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贷款毕业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宣传,提醒学生保存好贷款合同。
5.着重加强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在毕业生离校专题教育活动中增加诚信、感恩、励志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使贷款毕业生了解贷款违约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主要包括:银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不予提供房贷、车贷等各项金融服务;银行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学生信息及违约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确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信息及学院报送的《工作报表》进行抽验,对于存在遗漏或者错误信息较多的学院进行通报,并记入年度资助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