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7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5日 09:52

    各学院:

    为有效提升贷款风险防范能力,继续提高到期贷款还款率,提前着手加强贷款应届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现将2017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学生范围

    提前还款学生是指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的2017届毕业生(含办理过贷款展期的学生),全校共涉及贷款学生2116人(附件1)。

   二、提前还款有效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学生在2017年6月15日前提前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提前还款方式及流程

   提前还款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充值、转账还款,二是通过POS机刷卡还款,可参照《2017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提前还款流程》(附件2)操作。

   四、注意事项

   1. 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专题宣传网页、使用学院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设置微信群、QQ群和飞信群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知识、还款方式、还款流程等进行宣传,让每一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操作流程,并鼓励有偿还能力的学生在离校前提前还款。学院在进行宣传时要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尊重学生个人还款意愿,不能强制要求学生必须提前还款。

   2. 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利用毕业生离校专题教育及“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让每一位学生了解贷款违约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银行加收罚息,不再为其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将录入全国征信系统,就业和创业受到影响;银行将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3. 提前做好毕业确认准备工作。每年5月份,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会要求高校开展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各学院要提前着手,认真筹备,特别针对2017届贷款毕业生中没有提前还款的学生,做好信息删选、数据核对、错误信息修改报送等相关工作。

2017年9月,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前还款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有效的学院和个人使用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进行奖励。

 

附件:

1. 各学院2017届毕业生贷款情况统计表

2. 2017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提前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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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